铜仁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

发布时间: 2024-07-30 11:42 字体:[]

陈燕林委员: 

您提出的《关于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提案》收悉。感谢您对我市行政复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:

近年来,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认真执行《行政复议法》有关规定,严格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,主动克服工作困难,多措施解决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存在的问题,为高质效办好行政复议案件,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,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。

一、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。自2020年8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启动以来,高位推动、精心组织、强力推进,2021年1月15日印发《铜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》,同时,指导各区(县)制定本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,于2021年6月底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市“一级政府一个行政复议机关”改革目标。通过遴选考试,选调人员充实行政复议工作力量,市级复议机构配备4名法律专业骨干从事行政复议工作,各区(县)政府也积极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,在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,保证行政复议办案力量达到最低人数要求,基本实现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、职业化。及时规范设立专门的行政复议听证(质证)室,改变以前书面审理为主的方式,行政复议听证、质证成为行政复议办案常态。

二、抓好行政复议人员配备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,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到行政复议机关,尤其是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后,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明显增加,案件类型更加多样,新型案件审理的专业性、复杂性进一步增强,办案任务将更加繁重艰巨。根据省、市领导批示要求,2024年3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田荣华带队到各区(县)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专题调研,督促指导各区(县)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,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,确保各区(县)行政复议人员数量满足《行政复议法》关于听证人数不少于4人的最低要求,使行政复议队伍能力与工作需要相适应。截至目前,松桃县委编办已向县司法局增加事业人员编制2名,主要用于解决行政复议力量薄弱问题;石阡县从司法行政机关内部调配2名人员专职从事行政复议工作,其他各区(县)已采取从司法行政机关现有人员中内部调剂的办法,调整充实行政复议办案人员,确保最低不少于2名专职人员的要求,在听证时保证有相对固定的4名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听证会。

三、持续加大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业务培训。新修订《行政复议法》施行后,行政复议办案人员面对案件数量多、审限短的困境,这对办案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挑战。我市以开展行政复议实务培训为抓手,自2020年起,每年组织开展1期行政复议业务培训,邀请省司法厅办案能手和市中级人民法院,以及集中管辖法院员额法官授课,集中培训学习行政复议理论及实务,围绕行政复议实务、典型案例开展讨论,不断提升行政复议业务素质,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。通过“一案一评”、座谈讨论等方式,常态化开展行政复议案件评查,同时,积极组织办案人员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全省行政复议业务培训,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办案能力水平。

四、切实加强对下级复议机构业务指导。研究制定《铜仁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》,以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契机,严格场所设置、装备配置、人员配备及档案文书规范,不定期到各区(县)行政复议机构开展帮扶指导,手把手开展办案业务指导,着力提升新进人员办案能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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