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华先生匆忙来到公证处,焦急地告诉工作人员其父亲在前不久不幸病故,遗留有在支付宝内的余额3万余元,因为在支付宝内提取余额及转账均需人脸识别,所以无法支取。
公证员了解情况后,首先查看支付宝账户的基本信息,该支付宝账户已实名认证,姓名与被继承人的姓名一致,随后公证员又与支付宝客服人员联系,确认账户信息,接着核实了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情况,及时为华先生出具了继承支付宝余额的继承公证书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,“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”,随着电子支付方式的兴起,支付宝、微信等支付方式已成为普遍的存储、理财、支付资金的渠道,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里面的资金与个人银行存款本质相同,属于存款人个人财产,存款人去世后应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。办理资金的继承公证,可避免纠纷,快速、准确处理继承事宜,便于继承人快速领取继承资金。